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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各直属办学单位:
现将《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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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车改发〔2018〕2号)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提供安全、快捷、高效、优质的公务用车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务车辆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学校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以及按照规定配备的其它业务用车。
第三条 学校公务车辆管理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编制管理,按照西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核准的数量保留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车辆配置、更新、报废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四条 公务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后勤保卫处负责我校公务车辆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切实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加强驾驶员管理,适时更新老旧车辆,确保公务用车运行安全。
第五条 公务车辆实行专人分项负责制。公务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运行维护、违章处理、执行限行政策等相关业务事项;公务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审验、车险购置、维修保养等相关业务事项处理。
第六条 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实行台账制度。后勤保卫处负责建立《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用车出车台账》(附件1),对执行公务、维修保养、行驶里程及加油等情况做详细记录。
第七条 公务车辆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后勤保卫处负责建立《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用车月份单车核算表》(附件2),并按季度定期对公务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车辆行驶公里数、燃油费、维修费、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及审验费等各项信息。
第八条 公务车辆加油原则上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专人管理。公务车辆实施定点加油,在市内必须在学校指定油站加油。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在指定油站以外加油,须事先经后勤保卫处负责人确认同意,事后在加油发票上注明原因,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九条 公务车辆实行指定地点停放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学校内指定区域,严禁停放在私人会所、酒店商场、娱乐场所、住宅区域等。
第十条 学校所有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一律在学校内指定地点封存停驶,确需公务用车的,需经分管后勤保卫处的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保卫处统一调配、登记、备案。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十一条 公务车辆使用范围。
1.重要文件报送及领取、递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等;
2.应急保障用车;
3.在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到具有特殊安保要求、社会车辆不便进入的场所办理普通公务的,以及确需乘坐公务用车办理其他普通公务的;
4.学校职能处室业务活动用车;
5.学校组织举行的全校性活动用车及公务接待用车;
6.其它工作需要用车等。
第十二条 公务车辆使用原则。
1.公务车辆的使用原则为保障工作需要,坚持“一事一使用、用车必审批、一次一登记”的工作原则。
2.公务车辆遵循本地使用原则。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得驶离西安市辖区,确因工作需要驶离本市执行公务的,需经分管后勤保卫处的校领导批准。
3.学校重大活动、对外重要公务接待及教学后勤保障等紧急情况的,优先保证用车。
4.应急保障用车在完成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付费使用应急保障用车在交通补贴区域内办理普通公务。按照《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明确公务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付费使用应急保障用车公不得固定车辆;不得定额“包干”使用;付费标准不低于当地出租车的市场价格(随本地出租车价格调整同步浮动)。
5.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 公务车辆使用流程。
1.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使用处室需提前1天通过陕西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管理平台填写用车申请信息,并由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派遣。如遇紧急情况,经后勤保卫处同意后,可先派车,过后立即补办手续。如遇客观原因导致公务用车无法派遣时,经分管后勤保卫处的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保卫处依据社会化租赁有关规定,按照“一事一租”原则,租赁社会车辆担负公务出行任务。
2.对外公务接待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进行用车申请信息填报。
第四章 保养与维修
第十四条 公务车辆保养、维修和办理保险业务,遵循车辆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均须在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协议(定点)维修厂保养维修,在协议(定点)保险公司投保。
公务车辆驾驶员应加强车辆运行监测,避免维修保养滞后及过度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公务车辆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情况提出申请,经后勤保卫处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最新政策执行,如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相应程序按要求调整。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 公务车辆费用报销实行限时办结制。后勤保卫处在每月中旬前完成上一月相关费用报销手续。公务车辆驾驶员负责相关运行费用票据的整理,经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审核后按照学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
第十七条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仅用于公务车辆运行过程中必要的实际开支,严禁任何人通过虚开、多开票据的方式套取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严禁用加油卡购买物品或给私家车加油,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公务车辆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国家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九条 公务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员除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外,还应向后勤保卫处报告。视事故严重程度学校可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配合公安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驾驶员自身原因产生的违章,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遇重大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学校首先将积极予以配合、帮助。同时,根据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如因驾驶员过失造成事故主要责任,车辆的损失学校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学校与驾驶员共同负担,学校承担不超过差额的20%;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由学校与驾驶员共同负担,学校承担不超过差额的30%。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地方限行措施。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章行驶,严禁违规停放车辆,要做好日常车辆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用车。
第二十二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按照学校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管理,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执行公务时须提前向后勤保卫处公务车辆管理员报备,因病、因事未请假者以旷工处理。公务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联系畅通,服从后勤保卫处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对不服从安排和调度者,后勤保卫处将报请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务车辆驾驶员执行公务出车,在工作日内,超出正常上下班时间节点的出车任务,每月以小时为单位累计,超过3小时,按半天绩效工资核算,超过7小时,按1天绩效工资核算。休息日执行公务出车,根据实际出车时间,按半天或全天绩效工资核算。以上绩效由后勤保卫处依据当月公务用车申请信息出车情况相关数据按实际核算,在下月绩效工资中发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卫处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用车出车台账》
2.《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用车月份单车核算表》
附件1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用车出车台账
车辆号牌: 车辆类型: 应急保障车( )机要通信车( )业务用车( ) | |||||||||||||||||
序号 | 用车 日期 | 出车时间 | 出车 里程数 | 收车时间 | 收车 里程数 | 行驶 公里数 | 用车部门 | 是否付费使用公务用车 | 乘车人数 | 人均应收费用(元) | 实收 费用(元) | 加油记录 | 停车费记录 | 路桥费记录 | 维保费记录 | 驾驶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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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公务用车月份单车核算表
序号 | 车辆号牌 | 月份行驶公里数 | 车辆月份燃油费 | 车辆月份维修费 | 车辆月份停车费 | 车辆月份路桥费 | 车辆保险费 | 车辆审验费 | 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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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 年 月 日